創造價值,讓接手的人有賺頭!
1. 如果一間房子能夠讓買到的人,在花了錢之後,還能夠有機會賺一些回來,這樣的銷售觀念會更有說服力,而且銷售的速度更快!
2.把一間自住的房子,用投資的觀念來操作。
3.「帶著租約」的房子,這個賣點更具有吸引力!
4.投資報酬率的計算,重點在於租金的收益是否能夠負擔房貸與利息,如果繳完了還有剩,就更加理想了!
讓人「買到賺到」才是上乘功夫
賣房子,如果只是談好一個漂亮的價格,而且順利圓滿地完成簽約、過戶、完稅、交屋…等等這些程序,嚴格說來,不容易,但是說穿了,倒也沒有什麼了不起!這充其量只是完成了業務銷售的「基本功」而已!但是如果從投資的角度出發,如何讓買到的人,還覺得賺到了,才算得上是房屋行銷的上乘功夫!
如果純就技術面來看,這樣的作法其實隨處可見,似乎沒啥了不起!隨便逛個百貨公司,看看那些各式各樣的打折花招,就可以一目了然!感覺上,消費者好像是佔到不小的便宜,事實上,因為你完全無法掌握貨物的底價與成本,所以大家都是在檯面上的數字裡頭玩遊戲,搞得一片又「流血」、又「跳樓」的大拍賣,結果,換季折扣一完,什麼事也沒發生!
賣房子也是這樣,所謂的「開價」,從您說出口的一剎那,您就很清楚,業務員也很明白,買方同樣也是心裡有數,擺明了就是一件大家都知道的「數字遊戲」!接下來,就是一連串的挑三撿四、討價還價、扯來扯去的過程,等到大家都扯累了,敲定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數字,成交了,這筆生意就算作完了!
為什麼不反過來想想,如果這間房子能夠讓買到的人,在花了錢之後,還能夠有機會賺一些回來!這樣的操作觀念,不是更有說服力,而且銷售的速度更快!
簡單來說,就是創造房屋的「收益價值」!一般的住宅,絕大部份的比例都是訴求自用型的消費者,但是由於純自住型房子,除了依靠市場景氣帶動房價的上揚,否則一間房子,本身是無法創造出更高的價值的,更無所謂的收益可言,所以房屋的總價,便成為唯一的依據。
用房子未來的收益性吸引買方
然而,如果把一間自住的房子,用投資的觀念來操作,吸引有興趣的買家,同樣也用投資的觀念買下它,並且在買下之後,同樣也可以享受到投資的收益!這時候,房屋的總價就不是唯一的依據了,重點反而在於這間房子未來的收益性。
這也就是市場上一般所謂的「投資屋」或「收租屋」!最主要的差別在於,這種房子銷售訴求的對象,並不是一般的自用型的買方,而是有興趣當「房東」的投資客!
舉例而言,以往有許多朋友,把一間房子隔成數間,然後分開出租,收下所有的租金,繳完每個月的房貸與利息之後,還有些零用錢,當起現成的「包租公」,隨著房地產市場投資觀念的普及,這年頭想藉由穩定的長期收租的「房東型投資人」越來越多,所以,如果把一般的住家,用這樣的手法稍微「變身」一下,它當場就變成了可以收益的「投資型商品」!
重點是,要創造出這種產品的賣點,一是在於這間房子是否已經有了現成的租約,如果房客都已經租滿了,這種「帶著租約」的房子,賣點是更具有吸引力的!因為買方只要一過戶,馬上就成為現成的房東,而且下個月起就可以收到現成的租金!
另一個則是投資報酬率的計算,重點在於租金的收益是否能夠負擔房貸與利息,如果繳完了還有剩,就更加理想了!
當然,這種模式也適用於各式各樣的產品,除了學生套房、一般住宅之外,尤其是店面、商場這種講求投資效益的商用不動產更顯重要!
舉例而言,一間在新商圈裡空盪盪的全新待售店面,以及一個已經有了大型連鎖速食店十年租約的店面,純就投資的觀點,您會選哪一個?就算後者的價格略高一些,但是基於穩定收益的考量,相信選擇後者的比例仍是高於前者的!
同樣的,辦公大樓也是,只要已租戶超過五成,買方意願絕對是比一間空盪盪的辦公大樓高的多!尤其是對於那些十分重視投資效益的外資而言,出租率更是投資決策時,非常關鍵性的一項評估指標!
讓賣房子不只是賣房子
這種「創造價值」的行銷方式,更進一步,則可擴及到土地的銷售,就如同早些年在台北淡水,某個山頂上的經典故事,土地的開發商請來了世界一流的建築師,畫完了一幅幅氣勢磅礡的建築設計圖,再請來知名的豪宅代銷公司,煞有其事地作了一大堆廣告行銷的推案動作後,然後,一口氣把周邊的土地,一塊塊像切豆腐一般地全部賣光,自己反而一面牆也沒蓋起來,就獲利了幾十個億!
還是那句話,賣房子不只是賣房子!而是一段行銷的過程!想要賣的漂亮,又不想陷入你拉我扯的價格戰,想辦法「創造價值」!才是更高段的作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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