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細節決勝負~交際應酬,喝酒學問大


 


/zen(按:能不喝酒是最好的/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)


 


朋友三不五時會找個理由,找些不同掛的朋友一同到家裡聚聚。聚會間沒什麼特別的活動,就是喝酒、聊天,天南地北的胡說八道。


 


幾次聚會之後,我發現頗有一些赴會者可能生活重擔壓心頭,總是一開始悶不吭聲,不大說話,幾杯黃湯下肚後,開始口無遮覽,或嬉笑怒罵,或唱歌跳舞,甚至再罪一些,還得上廁所抱馬桶傾「吐」一番。


 


三五好友聚會,露出醜態無妨,大家心照不宣,宴散酒醒之後,並不當作笑話講。然而,朋友聚會放膽一醉無妨,商務往來的交際應酬,若是老喝醉酒,恐怕不利業務發展。


 


不少生意喜歡看人酒醉的模樣,認為從人喝醉的樣子,就能看清楚一個人是否值得信任,能否納為伙伴。因為人喝醉後,意志力無法控制身體/大腦,卸下全部心防,才是逼人坦誠相見(另外喜歡待客戶上酒家也是同樣的道理,誘使客戶坦誠相見,好替日後做生意奠定基礎)


 


所謂「酒後吐真言」,喝醉酒的人,意志力不若平日,鬆懈許多,此時舉手投足表現的是不經禮貌修飾、道德規範約束的「本我」。醉酒後的本我是最真實的,內心藏有許多憂愁的人多半會哭鬧、喧囂(即便平日非常文靜優雅的女性,也可能在酒罪後變成瘋婆子)。這類人口風多半不怎麼緊密,有心人只要有意套話,多半會掏心掏肺的傾囊相告。


 


另外有一些人,自知意志力敵不過酒精,喝醉了倒頭就睡,不廢話也不會做出讓自己出/變醜的事情。這類人多半沒有太多憂愁壓心頭,不太會洩漏口風(不過,喝醉就睡的人很可能被人設計)。因此,不少生意人頗好酒道,交際場合總是熱衷勸酒,非得把客戶/業務給灌醉不可。


 


不過,喝醉就是喝醉,無論是熟睡還是出糗,最好都不要在商務應酬場合發生。


 


雖然說,近年來逼人喝酒的生意人有日漸減少的趨勢,不過,商務交際應酬喝酒情況仍在所難免。碰到愛灌人酒的客戶,全然不喝是不給面子(想當不沾鍋,會被人討厭),喝酒喝過頭,醉到在客戶面前出糗也不成體統(損害個人專業是小,還可能無形中出賣了公司利益而不自知是大)。而不喝或爛醉,恐怕都無法取得客戶信任,更別說拿到生意。最好的狀態是個人喝到微醺,與會眾人盡興,才能賓主盡歡。


 


若得知自己要赴愛灌酒客戶的應酬酒宴時,行前最好吃飽一點(空腹容易醉/應酬時恐怕也沒機會給你吃東西),喝酒一定要懂得節制、知所進退。


酒量好的人,絕對不仗勢酒量好而逞強硬喝,能喝但卻不主動求酒;


酒量不好的人也不因為酒量不好就一味躲酒、避酒不喝,練酒量與喝酒禮儀是商場一定要學的功課(除非天生體質不佳,例如喝酒就會起酒疹、過敏,或者一杯即倒)該喝的就喝,絕不拖拖拉拉、扭捏作態,壞了宴會興致,不該亂喝的絕對不喝(絕不給人硬拗,讓人知道你是有分寸與原則)。不落人口實,給人機會勸酒、逼酒的機會。


 


知道自己的酒量極限,能不喝醉是最好,必要時裝醉、裝睡都好,就算肉體被酒精麻痺而醉倒,也要替自己保留最後一絲意志,清醒的離開,千萬不要喝到爛醉,當眾出糗而不自知,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回到家的。否則,別說客戶/廠商暗地裡看不起,老闆/主管也很難信任放手讓你去談客戶。總之,千萬別在應酬場合真的喝醉酒,醉酒後種種出糗行徑,非常傷害專業形象。


 


正確評估自己的酒量,節制而不失禮的喝酒,務求賓主盡歡,讓酒成為活絡氣氛的催化劑,千萬不要讓酒成為毀掉生意的催命符。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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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琪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